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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顶替处理_山东高考顶替242人怎么处理

tamoadmin 2024-07-18 人已围观

简介1.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的究竟有多恶劣?2.被顶替上大学者曾被要求自证身份,为什么不能自己证明身份?3.山东聊城又现冒名顶替上学者,该如何拯救受害者?4.冒名顶替入学将受到法律制裁和约束,此前有过哪些受害者案例?5.陈春秀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山东理工大学会让她重新入学吗?6.被冒名顶替上大学者高考分数是多少?7.国家怎么处理冒名上大学?8.山东女子2次高考被顶替,班主任登门求和解,该不该原谅

1.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的究竟有多恶劣?

2.被顶替上大学者曾被要求自证身份,为什么不能自己证明身份?

3.山东聊城又现冒名顶替上学者,该如何拯救受害者?

4.冒名顶替入学将受到法律制裁和约束,此前有过哪些受害者案例?

5.陈春秀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山东理工大学会让她重新入学吗?

6.被冒名顶替上大学者高考分数是多少?

7.国家怎么处理冒名上大学?

8.山东女子2次高考被顶替,班主任登门求和解,该不该原谅?

山东高考顶替处理_山东高考顶替242人怎么处理

冒名顶替案的性质可分三个层次。在民法层面,冒名顶替无疑侵犯了被冒名人的姓名权;在刑法层面,如果利用冒名顶替从事活动,则可能上升为犯罪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受教育权或者某种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权利。这是一种宪法性权利。冒名者所获得各种国家许可,譬如公务员资格、教师等,是欺诈取得,应予以撤销。

扩展资料:

1990年,山东省滕州市某中学应届生齐玉苓考上了省内的一所中专。但是,同班同学陈晓琪的父亲与相关行政人员串通,撤下榜单,并将女儿名字改为齐玉苓。当时,齐玉苓家境贫穷,而陈晓琪之父是村党支部书记。两人的未来就此分野。

由于经济困难,“落榜者”齐玉苓开始了务农、打工,并一度靠卖早点和快餐维生。与此同时,冒名者陈晓琪拿着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上学,毕业后入职中国银行滕州支行。

齐玉苓1998年年底发现真相时,因不肯向已升任当地官员的陈家妥协,家中陆续受到流氓、地痞的暴力骚扰。齐玉苓“不堪其扰又满心愤怒”,次年初,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陈晓琪停止对齐玉苓姓名权的侵害,陈晓琪及其父亲、涉事两所学校、滕州教委向齐玉苓赔礼道歉。齐玉苓还获得了近10万元损失赔偿。

人民网——冒名顶替案件:责任认定易 司法救济难

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的究竟有多恶劣?

细思极恐的地方太多了!16年前,陈春秀高考?失败?,错过了大学梦。16年以后,为了圆自己的大学梦,陈春秀选择了成人高考。结果,陈春秀在报考的时候却发现,有另一个?陈春秀?已经有了专科学籍档案。也就是说,陈春秀已经不能够再报成人高考。经过一番查询,原来陈春秀当年考上了山东理工大学,却被陈某某冒名顶替!现如今,陈某某已经有了稳定的工作,而陈春秀只是普通的农村家庭妇女,两人的命运天差地别!这一起高考冒名顶替,至少有3个细思极恐的地方。

首先,陈某某如何拿到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是直接寄送到家里,第二种是直接寄送到学校。不论是哪一种寄送方式,令人匪夷所思,陈春秀都没有拿到通知书。但陈某某又是如何拿到的通知书?如果录取通知应该寄送到陈春秀家中,陈某某是如何半路?截胡??

如果录取通知书是寄送到陈春秀所在的学校,这里面的?猫腻?更大。为何学校能将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给到陈某某?陈某某使用了哪些手段,其中陈春秀所在学校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其次,是谁告知陈春秀没有被录取?还有一点非常重要,陈春秀必然知道了自己的高考成绩。但为何在知道自己高考成绩的情况下,才能够相信自己没有被山东理工大学录取?是不是在这其中,陈春秀被某些人骗到了。可以想见,这不仅仅是冒领录取通知书的问题,还需要编织一个巨大的谎言,到底何人能够做到?

第三,陈某某不仅冒领了通知书,又如何更改户籍资料与?这不仅仅是冒领录取通知书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还需要更改与户籍资料。从高考结束,再到9月份开学,短短3个月的时间内,要完成这一系列操作,是不是非常神奇?这里面不仅仅只是违规问题,必然存在着大量?以权谋私?的违法问题,是不是应该一查到底?毕竟,陈春秀的人生被彻底改变了!

第四,高校、工作单位的审查难道形同虚设?不论是高校,还是工作单位,都应该有一套严格的身份审查制度。从陈春秀被冒领录取通知书这件事来看,不论是高校,还是用人单位,都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试想一下,在当时互联网还没有普及的情况下,有多少陈春秀呢?

最后,希望陈春秀能够得到完美的解决。趣评建议,山东理工大学给予陈春秀再次上学的机会!

被顶替上大学者曾被要求自证身份,为什么不能自己证明身份?

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的事情,这件事情非常的恶劣,而且造成了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

高考在每个人的人生当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次命运的转折点,然而在这个关键的转折时刻。山东的农家女,因为高中班主任的一系列操作导致了她第一年并没有被大学录取。这件事情背后反映的是高考的公平受到了挑战。高考公平受到挑战,这件事情关系着我们所有普通人的利益,引起了社会重大的反响。

山东的农家女,在20年前,高考成绩被班主任的女儿顶替了,这件事情导致了她的人生轨迹直接发生了变化。第二年,又去复读,去了一个并没有填报的专科学校。后来又自己去广东打工,然后才渐渐摆脱对这件事情对他的影响。

一个高中班主任就可以只手遮天的改变一个普通的农家女的命运这件事情在现在看来非常的可怕。他高考被顶替的背后,到底还有多少的人参与其中,没有人知道。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在那个年代,高考对于农家女孩子来说,是改变命运的唯一的机会。

他的班主任动用自己手中的职权。让这个农家女孩与之神擦肩而过。这件事情也让我们当下去反思,在这过去的40年间,高考恢复之后到底有多少人原本学习成绩很好,但是最后由于被顶替没有上大学,最后就这样匆匆的过完了自己的一生,过着原本不属于自己命运的一生。

高考的公平性再次引起了社会的热议。我们大多都是普通人,需要高考这个平台来帮助我们改变命运。让优秀的脱颖而出。让没有能力的就此被抛弃,让真正有能力的人去上大学,为这个社会做出更多有意义的事情。但是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的事情让我们重新的审视高考的公平性,维护高考的公平性。

山东聊城又现冒名顶替上学者,该如何拯救受害者?

在2004年的时候,山东省聊城市冠县高三的一名学生韩某(化名)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而在近日这件事情终于被媒体曝光,从而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在多名记者参与调查曝光的情况下,的进展也越来越顺利。 据被顶替的女孩儿韩某叙说,在媒体曝光之前,他曾经到冠县教育局和体育局想调查自己的高考信息。然而对方告知他需要提供除了以外的明,用来证明自己是该上大学的信息考生。这次韩某通过村委会开具了一封证明信,证明信中显示该考生信息和基本人完全一致,此外,韩某也曾经向当地的公安等多么重执法部门反映情况,最终也并没有完全处理证明这件事情。需要证明自己是自己,这种情况看起来十分可笑,然而真正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却难以理解。至于为什么需要自证身份这一环节,首先我认为在录取信息被其他人顶下的情况下,韩某在考试中各种环节流程的姓名及身份信息可能都已经发生改变。在这,虽然韩某考上了山东理工大学,然而通知书却被顶替他的人陈某某获取。 对于处理这种冒名顶替,他案件本身就是一件难以调查取证的事情,执法人员也不能光凭着韩某的一面之词,就处理一个看似符合正规流程录取的考生陈某某。而且据我估测,当地的教育部门大多数也是考虑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大事化小罢了。在事情未曝光之前,大量的考察取证环节就足以拖垮一个没有被录取的普通考生韩某,想要拿出足够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是未被录取的考生,这何其难也。

冒名顶替入学将受到法律制裁和约束,此前有过哪些受害者案例?

来自山东聊城的陈春秀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成为了不少人所关注的焦点,而继此事后,山东聊城又出现冒名顶替上学者,冒险顶替别的考生上大学的频频发生,这些顶替别人上大学的人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冒充别人的身份上大学,让那些原本考上大学的考生却失去了就读大学的机会,成为了被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受害者,对这样的事情,高校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想拯救受害者,让顶替着不能有机可乘,大学在录取考生的时候,必须进一步核实考生的身份信息,对于顶替他人上大学的人应该做出严厉的处罚,针对于这个问题,小匠老师下面再来分享几点个人的看法。

第一、高校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时候,还应多负责任,多细心些

出现有人冒名顶替上学者的情况,要想拯救受害者,避免类似的发生,高校在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时候,需要多负责任,要多细心些,要落实到所招收的考生都能够顺利地上大学,高校在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时候,应该进一步核实所招收的考生的真实身份,对于那些冒名顶替别人上学的人,高校也应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和反馈,并给他们作出处罚。

第二、相关教育部门要严厉处罚冒名顶替别人上学的人,达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在小匠老师看来,之所以有人敢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是相关教育部门没有对这些人做出严厉的处罚,没有达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对于这些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的人,他们不仅让受害者失去了读大学的机会,甚至是影响了受害者一生的发展,顶替别人上大学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对于受害者而言很不公平,因此相关教育部门也要加强处罚的力度,对于那些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的人,要做出严厉的处罚,比如对受害者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并把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事情记录在顶替者的个人诚信档案当中,对于行为极为严重的人,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加强处罚的力度,才能够减少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发生。

第三、受害者也应该学会?自救?

除了高校以及相关的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于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以外,对于被他人顶替上大学的受害者也应该学会?自救?,比如当自己没有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不要认为自己就考不上大学了,而应该去高校了解实际的录取情况,或者是联系学校和老师,查看自己是否有被所报考的大学所录取,这样才能够万无一失。

那么对于小匠老师分享的几点个人观点,你们是如何认为的呢?欢迎大家在下方的评论区当中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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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秀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山东理工大学会让她重新入学吗?

高考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人生中至关重要的一件事情。最近?陈春秀、苟晶莹先后被冒名或被顶替上大学?的引爆舆论,目前,苟晶的调查结果已经出来,处理了15名有关人员,陈春秀被顶替上大学的调查结果尚未揭晓。高考顶替者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一、侵权责任

在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件中,从民事责任承担角度来看主要需承担侵权责任。

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件中往往需要运用到被侵权人的?姓名?,将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所谓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法律规定,对于干涉、盗用、冒他人姓名的行为,应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侵害姓名权是表象,更重要的是通过侵害姓名权的方式侵害了被侵权人的受教育权。《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高空冒名顶替者通过实施冒名顶替行为侵害了被侵权人的受教育权。

前有被誉为?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齐玉苓案?值得关注和借鉴。1990年,陈晓琪在其父亲陈克政的策划下,运用各种手段,以齐玉苓的名义到济宁商校就读。毕业后,陈晓琪仍然使用齐玉苓的姓名,在中国银行滕州支行工作。1998年,齐玉苓偶然发现了陈晓琪的冒名顶替之事并于次年1月提起诉讼。最终法院认定齐玉苓的姓名权和受教育权受到侵害,被告应停止对原告齐玉苓姓名权的侵害,并向齐玉苓赔礼道歉,赔偿齐玉苓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二、刑事责任

1 伪造居民罪

冒名顶替者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都需要使用被顶替者的姓名和身份,由此其往往可能需要伪造、变造等能够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伪造居民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居民、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伪造国家公文和证件罪

冒名顶替者为达到顶替的目的,可能伪造、篡改录取通知书或其他国家公文或证件的,该行为可能触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行贿罪

冒名顶替者在实施冒名顶替行为时往往需要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协助,如果在此过程中,其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供财物以达到谋求顶替目的,其将因此行为触犯行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9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4 受贿罪

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在冒名顶替中向顶替者索要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财物,其行为将因此触犯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被冒名顶替上大学者高考分数是多少?

山东聊城冠县冒名顶替上大学这个话题引起了全国网民的热议,大家一方面在呼吁高考的公平与正义,另外一方面也在呼吁山东理工大学应该归还陈春秀的学籍,让她重新回到校园,算是一种弥补,但这到底是否可行呢?目前来看难度较大。

曾经一度还有网友建议山东理工要免费让陈春秀回来学习,以弥补山东理工在资料把关上的责任缺失。其实我想说现在不是免费学习的机会,而是山东理工大学不愿意再给陈春秀学籍重新读书,所以说网友的想法是美好的,但实际上操作起来并不容易。

山东冠县陈春秀在16年前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山东理工大学,16年后发现了真相,虽然冒名顶替者也承认了伪造资料的事实,而且这个人也被山东理工大学注销了学籍,收回了毕业证书,但是对于陈春秀来说,却是失去了16年的美好年华。

从情感上来说,大多数人都是支持陈春秀重新得到山东理工的上学机会,也算是一种弥补,最近陈春秀在接受记者访时也表示自己现在最想要的还是重新回到山东理工大学读书,虽然自己已经考取了成人教育,但毕竟学历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对此山东理工大学的回应是:无此先例!

也就是说陈春秀要回到山东理工大学读书是不现实的,因为山东理工大学已经注销了顶替者的学籍,陈春秀认为学历是自己的,自己没有违规,是别人违规顶贴,凭什么注销自己的学籍呢?

所以,这件事或许还有变数,而最终的解决还是要基于事实调查的结果,要看整个顶替过程中山东理工大学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如果真实存在主观过错问题,山东理工难度不应该归还陈春秀的学籍,让她重新回来读书吗?

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支持这个结果。你支持吗?欢迎留言分享!

国家怎么处理冒名上大学?

被冒名顶替上大学者高考分数是546分(理工科)。

6月15日,记者从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获悉,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女子陈某某,高考分数为303分(文科),比当年文科类专科分数线低243分。

被顶替者高考分数为546分(理工科),超出理科类专科分数线27分,考上山东理工大学,但录取通知书却被陈某某获取。目前该仍在调查中。

扩展资料

冒名顶替上大学者已立案审查:

记者从冠县县委宣传部获悉,经联合调查组调查,冒名顶替者原名陈某某,生于1986年,有两个号码,其中一套身份信息因“无照片”于2012年8月8日被公安机关注销;另一套身份信息显示,陈某某曾将姓名改为与被顶替者同名,之后顶替他人到山东理工大学就读。

目前,冠县纪委监委已对顶替者陈某某立案审查,并将其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冠县公安局正组织开展调查。

北晚新视觉-山东顶替他人上大学女子成绩低于分数线243分,怎么拿到录取通知书的?

山东女子2次高考被顶替,班主任登门求和解,该不该原谅?

冒名顶替上大学者按刑法处理,相关处理案例如下:

随着大数据的广泛应用,指纹识别、人脸识别、虹膜识别等技术,让隐藏在部分民办高校的冒名顶替黑幕浮出水面。武汉一位在某民办学校工作的负责人透露,目前,因涉及“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件,武汉已有多所民办大学的招办主任被警方带走调查。

据了解,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目前处于征求意见期间。对于“冒名顶替上大学”入刑,多数网友持支持态度,认为该条文回应了社会关切,有助于严厉惩处冒名顶替者,给意图冒名顶替之人以威慑,进而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与此同时,网络上也存在一些不同的声音,认为“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无入刑必要。因为目前报道和清查出的“冒名顶替上大学”,基本发生在2010年以前,新法不溯及既往,犯罪嫌疑人无法真正受到处罚。

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学籍、户籍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未来可以通过指纹识别、人脸识别、虹膜识别增强身份认证的精准性,“冒名顶替上大学”的难度越来越大,操作可能性微乎其微,此法条一经出台便会“沉睡”,被束之高阁。

北京市一教育部门的官员表示,这些高校在2018年至2019年查出这么多冒名顶替情况,并不意味着乱象在这两年里密集发生,这只是高校倒查之下翻出的旧账。很多乱象是前些年附着在学籍管理漏洞与录取通知机制纰漏上的遗留问题,是积累已久的“历史欠账”,只是前两年得到了集中清查。

严查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历史遗留问题,司法实践并非无法可依。高考顶替不仅是民事侵权,相关涉事人员既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更有可能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盗窃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盗用件罪,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等多个罪名。

如果涉事工作人员存在收受贿赂等行为的,还涉嫌受贿罪。法院对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案审理后,对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就是以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郭泽强则认为,冒名顶替操作复杂,必定有地方教育部门、学校、户籍管理部门的人员涉及其中,所以当地机构很难查清真相,应该在国家层面成立专项调查组,全面清查全国各地发生的冒名顶替案。

虽然案件集中在山东曝光,但显然这不太可能只是山东一地存在的现象。如果开展全国彻查,对每个个案背后的违规操作链条都深挖到底,才能够纠正风气明确价值导向,彰显法治立场与公平态度,真正树立“高考顶替不可为”的红线,让参与者有敬畏之心。

扩展资料:

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维权方式:

一般认为,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所窃取的表面上是姓名,实际上是盗用他人身份名义,其危害性不局限姓名,而是整个身份信息。故在刑法上,虽然没有顶替身份罪,但其冒用手段如涉及伪造户籍、的,则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伪造居民罪。

在民法上,应当认定为侵犯个人身份权,包括并不限于姓名权、受教育权,还包括其他各种身份权,譬如银行名义等,被侵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注销冒名身份、恢复真正身份,赔偿损失等。冒名者所获得各种国家许可,譬如公务员资格、教师等,是欺诈取得,应予以撤销。

中国刑法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人民网-冒名顶替上大学者:陈某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入刑引发热议

高考被顶替两次,这话听起来或许有些匪夷所思,但却真真实实的发生在山东省一名农村女孩的身上。很多人寒窗苦读十几年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能在高考中搏个好成绩,然后换一次飞黄腾达的机会。结果却因为惨遭他人顶替,不但命运没能出现转机,甚至还要忍气吞声23年!

班主任的一封忏悔信

苟晶是一名朴实的山东女孩,年和98年两起高考被他人顶替的事,几乎成了她一辈子挥之不去的心病。她表示,年顶替自己的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班主任的女儿,以苟晶的名落孙山,?换取?了自己女儿去往北京上大学的梦想,不可谓不毒!

当时苟晶并不知晓此事,以为真的技不如人,于是就又重新选择了复读,结果在第二次高考的时候,却被告知考上了一所?中专?,问题是当时苟晶根本就没有填写志愿,于是这件事对于当时的姑娘而言成为了一个迷。

2003年班主任或许是出于内心的愧疚,又或许是害怕法律的制裁,于是写了一篇忏悔信,称自己女儿成绩太差,才用的她的名额。看到这不禁感觉可笑,难不成学习差也是理由?那别人怎么办?没日没夜的寒窗苦读为了什么,就因为当初的被顶替,苟晶中专毕业之后,因为学历太低导致缕缕碰壁,此时谁来同情她?

再者说了,高考如果真没考上,那么复学一年是没问题的,但是苟晶明显是考上了,所以她的档案自然也就随着调走了,也就是说复读根本就没有用,换句话讲,她第二年的高考很可能是的!奈何却无人告诉她,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那些人根本就没有悔意!

顶替者该不该被原谅

班主任时隔多年希望苟晶能原谅自己,而苟晶的父亲在得知顶替女儿上大学的那个人,如今工作很不错的时候,内心异常的愤怒,农民出身的父亲并没有太大的本事,只希望女儿能通过好好上学,为以后搏出一条路,结果却被那些违法者给糟蹋了。苟晶也表示,自己只想要个公平,只想要个答案,毕竟如今自己的生活也不错,但是她的被抛出来后,却引发了轩然大波,高考都能被顶替,那些人还有没有良心?

不由得又想起了前些年,有个熊孩子害怕考不上好大学而偷试卷的事情,虽然那个学生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但也同时影射了高考对每个学子的重要性。顶替者看似应该是两个人,实际上第二次明显就是一群人瞒着苟晶?作秀?,单单就拿班主任来说,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却知法犯法,嘴中说着仁义道德,干起昧良心的事却丝毫不手软,必须要受到法律制裁。

况且班主任所谓的忏悔信,丝毫没有提及事后的补偿以及如何解决,反倒是象征性的书面形式,不禁让人浮想联翩,试问这名班主任到底是真有悔意,还是迫于压力想息事宁人?反正他孩子也大学毕业了,对此各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该被媒体曝光后,那位班主任却想以私了的方式,让苟晶将嘴巴闭上,这与侮辱人有何区别?不是所有事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正义永远不会迟到。况且顶替他人上学,非同小可,一个小小的班主任会有那么大的能量?

寄语

那些逍遥法外的人,早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永远是不会迟到的。大学生涯是每个孩子的梦想,所以说他们毁掉的不仅仅只是前程,还有学生的梦!

文章标签: # 冒名顶替 # 大学 # 顶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