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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考新政策出台-河南高考政策解读

tamoadmin 2024-08-17 人已围观

简介1.河南高考成绩出来后什么时候填志愿及志愿填报几天具体时间安排2.专升本考试时间2022今年的专升本考试什么时间考?3.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4.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5.郑州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6.洛阳理工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河南高考成绩出来后什么时候填志愿及志愿填报几天具体时间安排高考结束后,河南的小伙伴都焦急的等待高考成绩的公布,但是很多考生

1.河南高考成绩出来后什么时候填志愿及志愿填报几天具体时间安排

2.专升本考试时间2022今年的专升本考试什么时间考?

3.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4.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5.郑州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6.洛阳理工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河南高考成绩出来后什么时候填志愿及志愿填报几天具体时间安排

河南高考新政策出台-河南高考政策解读

高考结束后,河南的小伙伴都焦急的等待高考成绩的公布,但是很多考生和家长不知道成绩公布后什么时候填报志愿,本文根据往年河南 高考志愿 填报志愿的时间整理了以下相关知识。

一、2021河南高考成绩出来后什么时候填志愿

根据历年河南 高考志愿 填报时间,我们可以推测河南 高考志愿 填报的时间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的2-3天内就可以填报志愿了,届时所有考生按照河南 高考志愿 填报批次的顺序网上填报志愿。具体2021年河南 高考志愿 的批次设置和志愿设置,考生可以登录 聚志愿 网站查看详细信息。 ://.CreDitSaiLing.Com

二、2021年河南高考志愿填报指南和注意事项

填报志愿

27.志愿分批

(1)本科(非艺术类)志愿分为本科提前批(含体育、军队、公安、司法、地方公费师范生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公安、司法专科专业随该批录取)、国家专项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提前批各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

(2)艺术类本科分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

艺术类本科与非艺术类的本科批次录取同时进行,与非艺术类的本科提前批不能兼报,其他批次如出现兼报,按照各批次投档录取时间顺序进行投档。

(3)专科层次分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专科提前批包括艺术、体育、定向培养士官、空乘、航海、医学、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等专科,各类别不得兼报。

28.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除体育类、地方公费师范生外)、专科提前批(除艺术、体育类外),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2)本科提前批的体育类、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专项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本科提前批的体育类、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专项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本科批可填报1-6个高校志愿;本科二批可填报1-9个高校志愿;体育类专科、高职专科批可填报1-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3)艺术本科提前批设2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每个高校可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美术、书法类专业在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艺术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9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每个高校可填报1个专业;其他批次、其他类别为顺序志愿,设2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每个高校可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4)设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志愿,考生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海、空军招飞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

(5)设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包括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已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以上3类中选报1类,不得兼报。

(6)在相应批次设民族预科班志愿,可填报1个志愿。经省招办审核、公示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填报。

(7)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等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须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定向志愿栏中;在设有第一志愿的顺序志愿批次中,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填在相应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栏中。学生录取为定向生后,入学报到前应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在志愿填报截止后三天内递交定向西藏就业承诺书。填报地方公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录取时须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相关协议,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就业意向书报到。

29.志愿填报时间

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分三次进行:

(1)6月26日8:00—28日18:00。填报:军队招飞、本科提前批(公安、司法专科随该批)、国家专项本科批、艺术本科提前批、专升本、对口招生(本、专科)志愿;

(2)6月30日8:00—7月2日18:00。填报: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特殊类型招生、本科一批、地方专项本科批、本科二批志愿;

(3)7月4日8:00—8日18:00。填报: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志愿。

30.志愿填报要求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要求和规定程序完成志愿填报并保存,逾期不予补报。在规定的截止期前允许有2次修改,此后将无法更改。

(2)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完成提交后,即视为与高校之间的志愿约定生效,录取时不得擅自放弃;考生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并加盖公章后存入考生档案。

(3)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依据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填报,家长、老师、同学及其他任何人不得代生填报。因考生本人填报疏漏或失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1.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32.对生源不足的高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条件的考生可以重新填报志愿。

专升本考试时间2022今年的专升本考试什么时间考?

2022年高考会提前吗?

在任何官方政策公布之前,所有谣言都无法得到证实。2022年河南高考时间和报名时间相同,暂时无法保证绝对提前,因为河南省招生办、教育厅等权威机构没有发布相关文件。

但目前很多机构预测明年全国高考有提前趋势,河南省整个考试流程比其他省份晚。比如2021年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日9:00至12月30日18:00;2021年考试时间:6月9日。现在已经是7月底了。河南部分高还没有公布备案分数线,可以算是整个时间流程比较长的省份。所以在这方面,如果要提前全国性,河南省肯定会提前考试,这样录取结果可以提前公布,但是报名时间估计还是在12月。

河南专升本政策解读

接下来,根据2021年的政策,对2022年的情况进行参考预测!

第一点是河南省教育部正式发布统一考试政策文件,通常在考试前一年11月或12月发布,包括注册方式和时间。

其次,该政策还将解释招生对象。河南大学统一考试对象一般为大专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大专学历的退役士兵,注册条件通常无大专学校处分,具体以官方为准。2021年政策注:2021年7月1日前未取得普通大毕业证书的考生,视为未取得大学注册资格,取消大学注册和录取资格。

三是考试科目。河南高考科目为英语专业综合,英语分为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如果考生是非英语专业,他们将依靠公共英语专业综合。2022年的考生可能不了解专业综合,不用担心。专业对照表也会在政策文件中发布,也就是说你的专业是什么,本科可以申请哪些专业,高考需要考哪些科目。

第四是考试大纲。在了解了自己的考试科目后,大纲是我们备考不可缺少的。但河南省高考没有规定的大纲、参考书籍和教材,只能自行收集备考资料。

第五,考试时间,这个话题回到了我们的标题,考试时间会提前吗?答案在于政策,前几年基本上是6月,2020年由于疫情推迟到7月,2021年显然恢复到前几年。因此,根据国家提前趋势,河南2022年考试时间可能在5月,如果不变,仍为6月。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办学层次为专科,国标代码:14307,专科代码:6266。

第四条 专科学制为三年,学生完成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条件: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综合类职业院校。学校占地面积876亩,学校设有化学工程学院、制药工程学院、医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本科部(与河南工业大学联办本科)9院1部,开设本科专业3个,专科专业及方向54个,目前在校生16000余人。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综合实训楼、智能化图书馆、室内球馆、现代化的学术报告厅、标准化运动场,全部带空调独卫的现代化公寓,整洁宽敞的洗浴场所;建设有数字化校园、多媒体教学网、电子阅览室等现代化设施,学校WIFI无死角全覆盖。

第六条 师资力量:学校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00余人,享受院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教学名师、全国职教名师5人,享受省津贴专家、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河南省模范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省教育教学专家、省优秀教师、省教育厅学术带头人等110人。

第七条 学校荣誉:学校先后获得“河南省首批骨干高职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优质学校”、“河南省品牌示范高职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院校”、“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

第八条 就业创业工作:学校教学质量和就业率及满意度连年新高赢得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认可,学校努力实现毕业生“好就业、就好业”的就业理念,通过每年学校组织的大型招聘会和专场招聘会,学校与数百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学校多年来的就业率均在%以上,学校被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九条 机构职责:学校成立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招生、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录取结果符合政策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杜绝违规招生问题发生,为阳光高考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十条 监督措施: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录取各项工作实施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分配原则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按照河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有关要求取得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对口类须参加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资格。

第十二条 招生分配原则: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学校实际办学条件及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编制我校分专业招生,一是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普通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按照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先看第一专业是否能录取,当第一专业不能录取再看第二专业是否能录取等等。五个专业都不能录取时再看是否同意调剂,如果同意调剂时调剂到末录取满的专业录取,如果不同意调剂则不予录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是:考生用所在省美术类统一考试成绩。凡文化分达到各省(市、自治区)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并获得高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口类专业:在省招办投入档案中,按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特别说明:空中乘务专业要求以下条件:

(1)身高 女:163-175CM;男:173-185CM

(2)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和纹身。

(3)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校2020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定为: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文史类专业37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助产、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中药学专业4800元/年,护理、药学专业528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4620元/年。住宿费:4人间1000元/生·年、6人间700元/生·年、7-8人间600元/生·年。

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十五条 我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以及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也可享受国家助学(8000元/学年以内)、勤工助学以及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第八章 专业办学地点

第十六条 郑州校区开设专业: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化妆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商检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服务、移动通信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护理、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室内设计师方向)、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建筑及装修装饰工程造价方向)、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化施工方向)、风景园林设计、金融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空中乘务、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网络营销共计43个。

开封校区开设专业:药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中药学、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营销方向)、健康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5G工程师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J2EE应用开发方向)共计11个。

根据学校教学组织安排和新校区建设进度,个别专业办学地点将会有所调整。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地址

郑州校区:郑州市建设西路548号

开封校区:开封市职教园区第九大街与东京大道交叉口路北

****:0371-67842026/67842135/67842209

网 址:.hct.edu.cn

招生咨询群:940422689 730827152

电子邮箱:hnyyzsb@126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河南中医药大学,国标代码10471。

河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并有留学生、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公办高等学校,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其前身是开办于1955年的河南省中医进修学校。学校位于省会郑州,是河南省人民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高校、教育部中国奖学金生培养高校、教育部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是河南省中医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龙头和中心。

第六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管、工、文、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招专科生(单独考试招生)。办学形式以全日制在校生为主。

河南中医药大学设有基础医学院(仲景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医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等16个院(部)。现有33个本科专业;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成立了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八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为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

第十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招生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制定本校招生,经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一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学校招生就业处同时将生源来源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安排少量预留,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主要用于录取调档比例大于100%时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

第十三条 2020年,学校本科面向河南、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江苏、浙江、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广东、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重庆、海南、广西、云南、四川、贵州、陕西、山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西藏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录取。在河南省内参加提前批、国家专项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本科批和本科二批等批次招生。

第十四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全面提升教学水平。基础医学院(仲景学院)开设有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等本科专业;药学院开设有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中药制药、生物工程、中药与开发等本科专业;第一临床医学院开设有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儿科学等本科专业;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开设有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养生学、中医骨伤科学等本科专业;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开设有针灸推拿学本科专业和针灸推拿专科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护理学院开设有护理学、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与意大利锡耶纳大学合作)等本科专业;康复医学院开设有康复治疗学、中医康复学等本科专业;管理学院开设有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文化产业管理、应用心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健康保险方向)等本科专业;外语学院开设有英语、汉语国际教育等本科专业;信息技术学院开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医学信息工程等本科专业;国际教育学院开设有中医学(海外办学项目)(与马来西亚管理与科学大学合作)本科专业;体育学院开设有运动康复本科专业。

第十五条 2020年,河南中医药大学与马来西亚管理与科学大学合作开展海外办学项目,开设本科专业为中医学,学制五年(取“0.5+3+1.5”模式,即第一学期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本部学习,第二至七学期在马来西亚学习,第八至十学期回到河南中医药大学本部学习)。2020年招生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招生考试之友》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七条 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先按分数高低排序,再按其专业志愿检索分档,分配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进档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英语。

第十九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中医学(海外办学项目)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同时要求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100分。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条 退档原则:以下情况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分数低于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者;不符合专业要求条件者;高考诚信档案有不良记录者。

第二十一条 体检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录取期间,根据高考体检表无法确定身体状况的考生,学校组织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在高考体检过程存在弄虚作行为者,将做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经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2020年学费收费标准为:

普通本科:医药类专业5500-6000元/生·学年,医药相关类专业4400-5000元/生·学年;第二批本科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办专业: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运动康复、文化产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00元/生·学年;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与意大利锡耶纳大学合作):18000元/生·学年。

高职高专:针灸推拿(单独考试招生):4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收费标准:

龙子湖校区为六人间人民币800元/生·学年、四人间人民币1000元/生·学年;

登封校区为六人间人民币800元/生·学年。

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上级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马来西亚海外办学项目各项收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河南中医药大学关于马来西亚海外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的说明》。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新生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冒名顶替、弄虚作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的奖励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新生入学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可充分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河南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条件、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申请修读双学位专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双学位专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马来西亚海外办学项目学生,拒签处理办法:

因个人原因或非身体原因拒签者,转入同批次允许就读专业继续学习。若不同意转入同批次允许就读专业,按退学处理;对于提供虚信息造成拒签者,一律按退学处理。

因政策原因拒签者,转入同批次允许就读专业继续学习。若不同意转入同批次允许就读专业,按退学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及地址:

学校招生网址:s://ptzs.hactcm.edu.cn/

招生专用邮箱:zszy@hactcm.edu.cn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371-86667366(学校招生就业处)

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371-65575590(学校纪委)

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450046。

招生就业处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楼B1区S810室。

各院部招生录取咨询电话:

基础医学院(仲景学院):0371-55321600 / 55321906

药学院:0371-56725598

第一临床医学院:0371-56680626

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0371-60908821

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0371-55696909

护理学院:0371-53622158

康复医学院:0371-56635368

管理学院:0371-65926538

外语学院:0371-86536532 / 60996051

信息技术学院:0371-60956306

国际教育学院:0371-65676792 / 65962930

体育学院:18039572515 / 13783590475

郑州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普通高招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郑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师范学院(英文名称:ZHENGZHOU NORM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12949。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6号。

第四条 培养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包括非师教育的多学科、多层次、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和专业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及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不超过招生总数的1%作为预留,主要用于平行志愿投档多投考生的录取和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调配使用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章 招生规则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

1、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英语和俄语语种考生。

2、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中外办学本科音乐学、专科音乐表演专业,考生入校后第一外语可以选俄语或英语。

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和考生情况,按照生源省的规定确定投档比例。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各省(区、市)所制定的招生录取规则,对于进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对于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普通类录取规则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音乐类专业录取规则

1、本科音乐学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本科音乐表演: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专业主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本科舞蹈学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4、专科音乐表演(含中外合作办学):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均按照专业主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5、专科舞蹈表演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均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河南省

1、本科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均按照(文化成绩×50% +专业成绩×50%)的计分方法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专科艺术设计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二)外省(区、市)

考生的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确定的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专业统考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河南省

1、本科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投档,我校对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本科休闲体育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投档,录取时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专科中外合作办学体育教育(瑜伽艺术)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二)外省

本科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的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七章 学费标准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有关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学校2020年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

本科专业学费:文史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

专科专业学费:文史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学费:16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

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注: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河南省收费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奖助措施

(一)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资助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取助学、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措施予以帮助。每年秋季学期由学生申请,学院、学校两级遵照“逐级认定、受理评审、张榜公示、过程监督”的评审程序和办法,按照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相应资助。

(二)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争先创优,全面发展,学校完善了学生奖励制度。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生/年)外,学校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奖项。(奖助学金咨询电话:0371-65501389)

第二十一条 具有郑州师范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学校毕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郑州师范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郑州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行为。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招生网址:://zsb.zzn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71-86666195、86666196、866661

招生监督电话:0371-65501569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北段英才街6号

邮编:450044

郑州师范学院

2020年5月

洛阳理工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洛阳理工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洛阳理工学院(国标代码11070),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地点在河南省洛阳市,分三个校区:王城校区位于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校区位于洛龙区学子街8号;九都校区位于涧西区九都西路71号。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洛阳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四条 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招生机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制定招生方案,经招生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招生办公室同时将生源来源按要求及时报送各有关省(区、市) 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院)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将不超过本科招生总数的1%作为本科预留,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招生委员会研究,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可适当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即首先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优先分配有专业志愿考生的专业;最后分配因考生投档成绩低而导致专业志愿录取满额不能满足志愿考生的专业,若专业服从调剂,则向剩余相近专业调剂录取。针对专业录取额满,且不同意专业调剂及其它特殊情况的考生,根据有关政策进行退档。  第十二条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三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统考成绩。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类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 60%,高考文化课成绩 40%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2.音乐类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我校公共外语仅开设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六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时,由学校组织初步审查,入学后组织复查,审查和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遵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执行,文科类本科(含文理兼收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5000元/生?年;文科类专科(含文理兼收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科42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8000元/生?年,艺术类专科6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土木工程专业(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联合办学)14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与俄罗斯科斯特罗马国立大学联合办学)12000元/生?年;软件类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为每人每年600元至10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项企业奖学金,为部分困难学生设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  第二十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洛阳理工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修读第二学士学位条件的,可自愿申请修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在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并满足授予第二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洛阳理工学院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洛阳理工学院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就读(地址:郑州市南龙湖大学城泰山路1号)。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咨询联系  招生部门: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  咨询电话:0379-65928855、65928856、65928857、65928858  招生网址:://zs.lit.edu.cn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面向群体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人数

学费(元/年)

备注

会计学

120203K

普通

4

-

-

工商管理

120201K

普通

4

-

-

酒店管理

120902

普通

4

-

-

财务管理

120204

普通

4

-

-

工程造价

120105

普通

4

-

-

工程管理

120103

普通

4

-

-

环境工程

082502

普通

4

-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081003

普通

4

-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081002

普通

4

-

-

土木工程

081001H

普通

4

-

-

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联合办学

土木工程

081001

普通

4

-

-

物联网工程

080905

普通

4

-

-

软件工程

080902

普通

4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普通

4

-

-

自动化

080801

普通

4

-

-

通信工程

080703

普通

4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702

普通

4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普通

4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407

普通

4

-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080406

普通

4

-

-

材料物理

080402

普通

4

-

-

车辆工程

080207

普通

4

-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080206

普通

4

-

-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4

普通

4

-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80203

普通

4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普通

4

-

-

生物技术

071002

普通

4

-

-

应用化学

070302

普通

4

-

-

翻译

050261

普通

4

-

-

新闻学

050301

普通

4

-

-

英语

050201

普通

4

-

-

汉语言文学

050101

普通

4

-

-

社会工作

030302

普通

4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1

普通

4

-

-

市场营销

120202

普通

4

-

-

审计学

120207

普通

4

-

-

商务英语

050262

普通

4

-

-

学前教育

040106

普通

4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10T

普通

4

-

-

汽车服务工程

080208

普通

4

-

-

机器人工程

080803T

普通

4

-

-

焊接技术与工程

080411T

普通

4

-

-

循环科学与工程

081303T

普通

4

-

-

电子商务

120801

普通

4

-

-

智能科学与技术

080907T

普通

4

-

-

美术学

130401

普通

4

-

-

环境设计

130503

普通

4

-

-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普通

4

-

-

产品设计

130504

普通

4

-

-

数字媒体艺术

130508

普通

4

-

-

音乐表演

130201

普通

4

-

-

材料工程技术

530601

普通

3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普通

3

-

-

工业分析技术

570207

普通

3

-

-

心理咨询

620804

普通

3

-

-

小学教育

670103K

普通

3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560309

普通

3

-

-

环境艺术设计

650111

普通

3

-

-

广告设计与制作

650103

普通

3

-

-

计算机信息管理

610203

普通

2

-

-

机械设计与制造

560101H

普通

3

-

-

与俄罗斯科斯特罗马国立大学联合办学

文章标签: # 招生 # 专业 # 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