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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高校,高考加分学校认可吗

tamoadmin 2024-06-23 人已围观

简介1.最高加20分!7省公布2021高考加分政策,何时截止申请?2.2022年辽宁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3.全国高校加分和区内高校加分4.四川高考政策5.甘孜州高考加分政策1.不承认地方性政策加分时高考加分项目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因此,各地在确定加分标准、加分项目时,也加入了一些“地方内容”。一般来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

1.最高加20分!7省公布2021高考加分政策,何时截止申请?

2.2022年辽宁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

3.全国高校加分和区内高校加分

4.四川高考政策

5.甘孜州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高校,高考加分学校认可吗

1.不承认地方性政策加分时

高考加分项目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因此,各地在确定加分标准、加分项目时,也加入了一些“地方内容”。一般来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可查看各高校的招生章程)。

一些获得“本省政策加分”考生,在不承认地区性加分政策的外地高校录取中,加分就失去了作用。

2.部分高校分专业时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部分高校是按考生裸分算,加分起不到作用。

2012年的高招录取中,清华大学、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城市学院等高校已明确规定,只有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在专业录取上,按考生实际高考分数安排专业。

比如,清华大学在2012年的招生章程中明确,清华大学按照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投档后以实际考分进行排队录取。中山大学,安排专业时,原则上以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为准。

(具体哪些高校在安排专业时不看加分,请详细查阅各校招生章程)

3.港校录取时

近年来,港校在内地招生火爆,生源一年比一年好。但是港校内地招生完全以面试表现和高考分数说话,“政策加分”不算数。考生家长看重港校,主要是被其国际化的教育环境和“中西合璧”式的文化环境所吸引。

最高加20分!7省公布2021高考加分政策,何时截止申请?

一般教育部直属或者省属高校,都认可加分。由于被学校投档之后,选专业一般是看裸分排名。

2015年8月2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决定》提出:到2020年,民族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接近或者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未来将保留并进一步完善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优惠政策,逐步探索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评价的公平、多元的录取机制。

一般情况下,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高考有4个全国性加分项目:分别是: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高考有2个地方性加分项目,分别是:侨眷、港澳同胞及其亲眷(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5分)。

2022年辽宁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

多省出台2021年高考加分政策最新规定,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也在日前公布的《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中提到了今年的高考加分政策, 哪些人可以加分?来看解读!

1、怎么申请?

时间:未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

申请途径:向所在市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2、谁能申请?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通知,燕博园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以下几类可申请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类型:

1.烈士子女(指其他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5.台胞子女考生(籍贯为台湾的广东省户籍考生)。

6.台湾省青年(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7.军人子女(含军人烈士子女)考生。

8.“三侨生”、少数民族考生。

注:以上高考可加分考生类型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整理所得,暂无提到对于华侨、归侨子女等其他考生类型是否可以加分的规定,仅供参考。根据往年的情况,考试院或将在近期公布详细的高考加分政策规定,具体加分对象可能会有所变化,详情请留意高考网的推送。

3、加多少分?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考加分资格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除了烈士子女(指其他烈士子女)本科、专科都是加20分之外,其他类型加分都为5分。

4、申请需要带什么材料?

1.烈士子女(非军人烈士子女):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含考生及父或母)、父母结婚证、烈士证明书、抚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台胞子女考生(籍贯为台湾的广东省户籍考生)或台湾省青年(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需提供相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等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证需复印封面及内页。

5、审核节点

1.初审:各市招生办对申报的考生原始材料及其复印件进行初审,并将经初审通过的考生信息录入系统。

2.复核:各市招生办录入完成后将加分资格考生复核表、优先录取条件资格考生备案表等材料报送省招生办复核。

3.公示:省招生办复核后,将符合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名单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予以公示。

6、注意事项

1.考生须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含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严肃处理。

2.在《2021年普通高考加分资格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2021年普通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见附12)中,凡信息点代码栏未注明“不需采集”的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类型,均在普通高考报名时申报。

3.当考生符合多项资格时,在系统中可以多选,并按本、专科层次选择高分项输入。

4.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获得相关加分资格。

你能加分吗?

此外,燕博园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部分省份2021年的高考加分政策规定变化,有部分省份取消了少数民族加分,也有部分省份减少了加分值,来看看:

以下内容摘自各省市2021年高考加分政策,只重点列出加分项目变化,详细加分通知请在后台回复“高考加分”进行查看。

山西

1.部分加分项目和分值保持不变

保留“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录取时在其高考成绩上增加20分投档;保留“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分项目,录取时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2.个别加分项目和分值设置过渡期

保留“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项目,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设置三年过渡期,即2020-2022年高考在录取时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过渡期结束后,加分项目和分值按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调整。

3.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和分值

已取消的加分项目不得恢复;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福建

本次高考加分政策调整主要两方面:

(一)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从2021年起从10分调整为5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

(二)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从2021年起从10分调整为5分,加分对象调整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其中2021年至2023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2024年至2025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仅面向省属高校投档时使用。2026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要求,保留项目且分值不变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有三项,分别是:

(一)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分值为20分。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分分值为10分。

(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

上述3项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

安徽

安徽省宣布调整高考加分政策:自2022年起,取消“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2020、2021年符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条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本省省属高校招生。

江西

去年年底,江西省印发《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其中规定,对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实行3年过渡期,即2020-2022年过渡期内加5分不变,自2023年开始不再加分。

辽宁

今年1月,辽宁也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在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方面,喀左、阜新、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6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天津

天津市则将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照顾调整为优先录取。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自2023年高考起,“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5分投档”的政策调整为,在本市所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此外,湖南、广西、海南、贵州等多个省份也对“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进行进一步规范,缩减加分分值或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重认定。

例如,湖南要求,自2023年高考起,对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资格条件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重认定(“三统一”),即具有湖南省同一县(市、区)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学籍且连续3年实际就读的考生,方可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少数民族加分,不符合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统一”要求的考生,不享受该加分政策。

全国高校加分和区内高校加分

#高考# 导语 考 网我根据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发布“ 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得知,2022年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2022年辽宁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已公布,具体如下:

1.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并作为录取依据。

 2.少数民族预科班只录取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适当降低分数投档录取,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低于专科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

 3.民族班只录取有民族班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民族班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

 4.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退役的残疾军人,参加全国统考录取批次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要求的,应当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参加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5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6.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7.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6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面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8.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9.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10.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11.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2.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的一种。

 凡符合第14条、第15条、第17条(不含公安烈士子女考生)、第18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符合第16条有关情形的考生,由省招考办根据考生所填写报名信息和有关条件筛选考生提供给有关部门审核,经省地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符合第17条中的公安烈士子女考生,由公安部人事训练局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符合第19条有关情形的考生,由应急管理部有关部门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

 13.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要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档案管理,招生计划调整等重要决策要做好集体研究的记录和归档工作。高校调整计划应在有关省份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并由省招考办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省级招办不得为争取调整计划数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

 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的调整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高校招生来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有关省招考办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高校未完成的生源计划,须在生源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14.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15.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16.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省招考办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招考办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普通高校录取考生名册须经省招考办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省招考委录取专用印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省招考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17.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18.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招考办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被外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我省新生,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有关高校的要求执行。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省招考办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报送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19.我省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另行组织补录或换录。

 20.由于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招考办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21.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另行公布。

四川高考政策

法律分析:区内加分是就读本省时加的分,区外加分是就读省外加分。一般两者加分一样的。去外省读大学不享受区内加分。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的议论。

法律依据:《国家教委关于高考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普通高中会考已经结束的省,经省教委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可按照我委教学〔1990〕012号文确定的高考科目,有步骤地实施高考改革试点。

二、各高等学校,应按照我委高校学生司发出的教学司〔1990〕061号文提出的系科、专业选组建议,确定高考科目组。除经批准外,一般不宜另作选择,以保证改革试点取得经验。

三、中专、技校、职业高中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者,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直接参加高考。但职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应按5%左右推荐(具体办法另定),直接报考高等院校。

四、高等艺术院校附属中学的应届毕业生须参加省级普通高中会考中政治、语文、历史、地理、外语五科的考试。考试及格并达到规定等第(另定)要求者,可直接参加高等艺术院校的专业考试;报考高等艺术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须通过九门高中会考课程(其中政治、语文、历史、地理、外语须达到国家教委规定等第)后,方可参加高等艺术院校及系科的专业考试。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五、体育教育系科的考生须通过九门高中会考后,选组参加高考,并参加学校的专业考试后,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六、高考的外语成绩,本科专业一律计入总分,专科院校是否计分由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国务院有关部委的学校可按地方规定执行(涉外类专业除外)。

七、普通高中的往届毕业生如何参加会考及高考,暂由各地根据其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甘孜州高考加分政策

什么是三州十七县两区?

四川少数民族中享受加分政策的三州十七县两区:

三州:凉山州、阿坝州、甘孜州;

十七县: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

两区:仁和区、金口河区

四川少数民族高考能加多少分?

普通类专业加分政策:

①三州、十七县、两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 ②三州、十七县、两区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25分;

③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④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⑤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注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

艺体类专业加分政策: 下列考生,文考成绩加分后达到学校投档条件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①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

②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

③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部分地方性民族加分被取消

①2015年起,三州十七县两区的艺术体育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省内院校录取时不再享受加5分的照顾。

②2018年起,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地方属院校加5分的加分项目也将被取消。

加分项的其他规定

①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②所有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

③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加分申报流程

①三州、十七县、两区的所有考生和其他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都要在报名确认时就享受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照顾自行进行申报

②市、县两级招考办和中学要立即进行申报公示,中学要公示到班级。申报公示无异议,报名数据汇总后,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对这部分考生进行资格公示 ③市、县两级招考办和中学有门户网站的在网站公示,未建立门户网站的以媒体刊登或张榜等方式公示(下同)

④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毕业学校和班级、户籍所在县(市、区)、族别等。

法律分析:1.甘孜州普通类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2.甘孜州艺体生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

法律依据:《四川省2021年高考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 八、招生录取 (二)录取照顾政策 5.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文章标签: # 考生 # 录取 # 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