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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与户籍制度,高考户籍制度什么时候开始的
tamoadmin 2024-06-10 人已围观
简介1.高考户口学籍怎样规定的2.高考与户籍有什么关系3.高考户籍限制4.高三学生转户口影响高考吗5.2021青海高考户籍学籍政策高考户籍制度是指国家规定高考考生必须在其户口所在地进行高考并且报考高校的一种制度。高考户籍制度是中国国情的产物,是一种尽可能公平地让人们享受平等教育权利的制度。中国恢复高考以后,虽然实行的是全国统一考试,但实际上依然是以省、市、自治区为录取单位。教育资源的分配是以省、市、自
1.高考户口学籍怎样规定的
2.高考与户籍有什么关系
3.高考户籍限制
4.高三学生转户口影响高考吗
5.2021青海高考户籍学籍政策
高考户籍制度是指国家规定高考考生必须在其户口所在地进行高考并且报考高校的一种制度。高考户籍制度是中国国情的产物,是一种尽可能公平地让人们享受平等教育权利的制度。
中国恢复高考以后,虽然实行的是全国统一考试,但实际上依然是以省、市、自治区为录取单位。教育资源的分配是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在一个省、市、自治区以内,它是相对平等的竞争,但是在省、市、自治区之间它不是一个公平的竞争。大学招生名额是划分到省、市、自治区的。在这样一个格局下,各省、市、自治区之间录取分数线就形成差异。从1977年恢复高考后这个问题就一直存在,根本上是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配置高等教育资源和公民要在中国范围内选择教育这两者之间的矛盾。
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由于制度设计落后导致的教育问题却有扩大化的趋势。对于孩子高考权的问题,由于和户籍制度挂钩,常常连同户籍制度一同诟病,被当作是北上广等大城市“歧视外地人”“排外”的标志。在这些大城市工作的外地人觉得委屈,本地居民也觉得不平,原本并不存在的本地与外地之别,就在长期的资源分配矛盾中生成了。
由于城市和农村、大城市和小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贫富差距也就成为现实存在。面对这样的情况,国家宏观调控应该是在教育等方面向弱势地区和领域倾斜,从而实现相对的公平。而现实却是贫者愈贫,富者愈富,赢者通吃。这就是经济学上经常提及的“马太效应”,这一效应在教育领域更为明显。城市子弟,自小得到的国家教育经费就多,国家将有限的教育经费基本投资在城市里,高考得到特殊照顾的还是他们,相反,农村的孩子,尤其贫困地区的孩子,不仅在培养经费上严重受到歧视,在升学、就职等更遭不公平待遇。
当然无论是资源分配,还是人口流动,归根结蒂都要谈到户籍制度。虽然除了北上广这样的一线大城市,外地人入户的门槛已经渐渐放低,但是,以户口作为资源分配依据的户籍制度逻辑其实并没有改变,无论是买房、买车、婚育医疗还是孩子上学都与之挂钩。户籍制度不改变,不管是全国统一高考还是给予特别的政策支持,都无法最终解决随迁子女的高考问题。这也是无论外地家长如何呼吁,时评作者和学者如何鞭挞,高考户籍仍有市场的根源所在。尽管张千帆要求审查高考户籍限制是否违背教育法有关教育平等权的规定,但高考户籍的合法性来源是户籍制度。即便是教育法中的教育平等权和户籍制度相左,在我国没有违宪审查制度的前提下,孰能胜出其实早有定论。
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国有2亿2千多万人离开户籍地迁居异地工作或生活。而以北京市为例,根据有关学者的统计和推算,北京在现有120万中小学生,而父母在北京工作的适龄留守儿童就有90万,而且这90万儿童的父母并不仅仅是我们一直所说的弱势群体打工人群,还包括相当一大部分在城市定居、有稳定工作和收入,为城市贡献大量税收的都市白领。而且少有所养本为人性,再加上留守儿童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和优秀的生源不断流失国外的现象,高考户籍、高考移民等问题已经成为了新一型的“城市之困”,高考户籍要改实则是大势所趋。
在改革和发展为主题的时代,免不了有一些向下的力量拖着后腿。在教育公平问题上,比如旨在推动公平的加分制度为权钱收买,变了味道;比如旨在改善城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民间方案被误读成挤占教育资源。
高考户口学籍怎样规定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高考需要在考生学籍所在地进行。学籍所在地一般就是指户口所在地,对于绝大部分的考生来讲都是在户口所在的地方考试,但也有部分在外求学的考生,这些考生需在学校所在的城市进行高考。
一、户口简介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人们自由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往更加频繁,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管理、国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户口管理也就成为近现代社会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统,其限制甚至镇压职能将完全褪去,而协调、服务职能不断增强。因此,户口管理在未来社会不仅不会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学地得到稳步强化,以便为公众生活、群体生产、社会服务、政府行政和国家其他行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发挥其应有的更广泛、多样、持续的巨大作用。二、学籍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十三条 国务院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高等教育事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高等教育事业,管理主要为地方培养人才和国务院授权管理的高等学校。
高考与户籍有什么关系
以户口为主。具体规定如下:
1、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考报名录取一般按照户籍为原则进行,所以一般情况下,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
2、但是如果父母工作需要或考生学籍原因,考生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本省内其他县市(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
3、此外,符合条件的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的省区参加异地高考。
不能报名高考的情形如下:
1、具有高校学历的学生或者已经被高校录取还未注销学籍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不是应届毕业生的学生;
3、往届毕业生高考时作弊或者弄虚作假的学生;
4、违反了考试规定被暂停考试或者在停考期的人员;
5、触犯了刑法已被拘留的人员;
6、不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人员。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第十条第三款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高考户籍限制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考报名录取一般按照户籍为原则进行,所以一般情况下,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
如果父母工作需要或考生学籍原因,考生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本省内其他县市(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此外,符合条件的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的省区参加异地高考。
学生在某个学校就读,档案在这个学校里,那么就是有该校的学籍。户籍,就是学生的户口所在地。学籍是可以转的,有的地方要求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有的要求只要有学籍就可以,具体看当地的政策规定的条件。
扩展资料
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外来工随迁子女在城市读书,却不能在城市参加高考,这种现象由来已久。有的孩子甚至在求学地与户籍地都不能参加高考。
由于户口地域差异与户口附加值差异,在招生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如果随迁子女考生在当地报考、录取,意味着当地考生多了一个竞争对手,这对当地考生相对不公。这实际上牵扯出教育公平特别是招生公平的老话题。
由于多种原因,各地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生源数量与高等教育资源不对称的情况客观存在。这本需要教育部做好宏观调控,公平分配资源。但是高等教育资源现实分配图景并不能体现公平。
由于招生体制画地为牢,许多全国重点大学越来越地方化,在办学所在地的招生比例高居不下,俨然形成了教育割据的局面。当下,以地域为界限的差别化高考制度越来越成为教育公平的绊脚石,它继续存在下去不合时宜。
2014年7月3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意见》称,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先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逐步可在当地高考。
央视网-教育界委员聚焦“异地高考”新规:走近真正的公平
百度百科-学籍
央视网-实现异地高考必须打破指标划拨
百度百科-异地高考
高三学生转户口影响高考吗
高考户籍限制就是按照分区定额与原籍应试原则,考生通常情况下都必须在原籍地、以本身所属户籍类别参加高考考试。
自1952年高考制度建立60多年来,高考制度与户籍始终处于一种紧密捆绑的状态,“高考户籍制”成为了中国高考最为显著的制度属性之一。20世纪90年代之前,“高考户籍制”在总体上几乎没有遇到任何有力的挑战。
但伴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逐渐推进,人口流动日益频繁,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高考问题开始浮出水面,并且越来越严峻。对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而言,一方面令其返回原籍参加高考具有诸多的不便甚至不可行之处,另一方面在现行高考户籍制下又无法顺利就地高考。
2012年8月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对于被社会广泛关注的异地高考政策提出了明确规定:各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截至2013年1月1日,已有25个省份出台了“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方案。
山东省在全国率先打破高考户籍限制,从2014年起,凡在山东省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无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高考户籍
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外来工随迁子女在城市读书,却不能在城市参加高考,这种现象由来已久。有的孩子甚至在求学地与户籍地都不能参加高考。
由于户口地域差异与户口附加值差异,在招生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如果随迁子女考生在当地报考、录取,意味着当地考生多了一个竞争对手,这对当地考生相对不公。这实际上牵扯出教育公平特别是招生公平的老话题。
由于多种原因,各地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生源数量与高等教育资源不对称的情况客观存在。这本需要教育部做好宏观调控,公平分配资源。但是高等教育资源现实分配图景并不能体现公平。
由于招生体制画地为牢,许多全国重点大学越来越地方化,在办学所在地的招生比例高居不下,俨然形成了教育割据的局面。当下,以地域为界限的差别化高考制度越来越成为教育公平的绊脚石,它继续存在下去不合时宜。
2014年7月3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意见》称,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先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逐步可在当地高考。
2021青海高考户籍学籍政策
一般情况下,高中生转户口对高考有影响。因为按照相关的规定,高考考生要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如果高中生在就读高中期间,办理了户口转移,那么参加高考时,要前往转移后的户口所在地。
一、高考对于户籍的相关规定
1、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高中生报名参加高考,以及高考进行录取,都是以该高中生的户籍所在地为原则展开的。换句话说,在一般情况下,考生要参加高考,必须是在户口所在地。如果考生因为父母工作原因,长期在异地就读。考生可以选择返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也可以留在父母工作所在地报考。但是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考生父母必须在工作所在地办有居住证。另外不同的地区,对于考生在异地参加高考的规定会有所不同。比如居住证,居住年限以及社保缴纳情况等等的规定,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部门。
二、关于迁移户口的规定
出于生活或者工作的需要,公民搬离了原户口所在地。通俗的说,就是公民的经常居住地址发生了变化。一般情况下公民会选择将户口迁移到现在的住地,这就是户口迁移的意思表示。由于公民户口迁移的原因各式各样,所以相对的在办理户口迁移时,所需提交的资料也是不尽相同的。户口迁移携带相关的资料,到所在地派出所提交迁移申请。通常情况下,只要资料齐全,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最快在一天内就可以落实户口迁移。
三、高中生转户口的建议
由于考生要在户口所在地报考,我个人认为如果是在读的高中考生,非必要原因不在在高中期间转户口。如果确实需要转户口,可以在读高中前,提前办理好户口迁移。同时因为各个地区的教科书版本都是不一样的,考生选择在那个地区报考,就应该在那个地区参加高中阶段的学习,这样有利于考生的正常发挥。假若考生是跟随父母迁移的,需要在迁移地报考。个人建议提前通过相关部门,了解考生异地报考是否有年限要求的规定,可以先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转户口对于高中生参与高考有影响,首先是地域的影响,其次就是高考教科书版本不同的影响。
政策一:强化学籍管理“关口”前移
具体办法:学籍和户籍实施联合集中审查制度,应届毕业生学籍由学校负责审查,往届生和省外借读生学籍由考区招办负责审查;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和省外借读考生的户口审查工作,由当地招办和学校负责分别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集中审查。对学籍、户籍的联合集中审查要邀请同级监察机关派员监督。对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要在学校和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考生的监督。
政策二:户籍、学籍双认定
具体办法:完善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采取户籍、学籍双认定,初中阶段建档、高中学籍电子注册、户籍底册核查、省外借读学生高一注册、报名资格公示、鼓励举报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重点审查在省外借读、高中中途转学、在省内中学空挂学籍、变更身份证号、隐瞒真实身份、涂改在青落户手续、冒名考试等情况。
政策三:省内、外借读有规定
具体办法:省内跨县(区)借读高中学生要在就读学校取得学籍并参加高中会考,毕业后回户口所在州、县(区)招办参加高考报名;省外借读高中生在户口所在州(地、市)、县(区)招办办理注册手续,在借读省(市)参加会考并取得学籍后,到户口所在州(市)、县(区)招办参加高考报名。我省要充分发挥高中会考在资格审查及封堵“高考移民”工作中的监督审查功能。
报考规定:省内、外借读高中生一律禁止在户口所在地中学空挂学籍。省外在青经商人员子女符合省招委规定条件的方可在我省参加高考,对于在我省中学空挂学籍后仍然留在原户口迁发地或到其他省(市)就读高中者,不予高考报名。要严格按照省招委、省教育厅规定办理省外借读高中生注册手续,对高二、高三学年才将户口从外省迁入我省后又要求办理省外借读高中注册手续的不予办理。对于凭虚假材料报考的学生,一经查实,要按照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已经入学就读的要取消学籍。
公安机关:规范户口迁移程序和手续
进一步加强我省高考户口审查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户口迁移政策和规定,规范户口迁移程序和手续,堵塞户口管理工作中的漏洞,积极协助和配合招生管理部门认真做好报名考生的身份审查工作。
政策一:“网上”“手工”双管齐下
具体办法:采用网上审查与手工审查相结合,省内户口审查与省外户口迁入审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参加我省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户口逐一审查,重点是省外户口迁入我省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政策二:建立网上审查工作机制
具体办法:逐步建立网上审查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人口信息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对户口簿、迁移手续及有关证章的识别和分辨能力,严肃查处持、假章等获取高考报名资格的违纪违法行为。
政策三:采集更新全省人口信息资源库数据
具体办法:按照各地制定的资格审查办法,积极提供公民身份信息网上查询平台,切实做好考生身份的审查工作,对个别户口确有问题在网上审查不清的,或个别地区因人口信息网络还未建成应用或因停电等特殊情况的,采用查户口簿、身份证、原始迁移证、准迁证存根等办法审查。
落户规定:考生及家庭成员户口曾经是从省外迁入我省的,必须由公安机关向招办和学校提供经落户派出所和批准落户的州(市)、县(区)公安局户政处(科)盖章的准迁证、迁移证影印件。严禁变更迁入人员原身份证号以隐瞒真实身份。禁止“一人双号”(两省号)“一人双证”(两个身份证)现象。认真清理并取消“搭桥户”(非直系亲属)“空挂户”(无迁移手续)。
监察机关:对报考资格审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
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报考资格审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要对招生部门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公安机关考生户口审查工作进行监督。
政策一:建立和完善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
具体办法:各级监察机关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各级监察、教育、公安、招生等部门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网络信箱,方便群众和家长、考生投诉,切实保障我省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规定、报考条件、考试纪律、录取规则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策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具体办法:对违反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以及资格报名审查工作中出现失误的当事人,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限期调离单位等组织处理;对利用职权为“高考移民”出据假学籍、明、假户口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在招生过程中搞不正之风和权钱交易的,要从严从快查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决不姑息;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按照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和问责制要求,还要追究地方、单位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地要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教育、公安、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普通高校报名资格审查领导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制定资格审查实施办法,明确教育、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将资格审查工作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
在青海参加高考要具备8个条件
备受社会关注的高考报名工作已经开始,3月29日,记者从省招生办公室获悉,在我省投资经营的省外经商者的子女需满足“五五三”条件,即户口迁入我省满五年、注册公司满五年、学生高中三年须在青海就读,方能在青海参加高考。
据了解,现行的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关于考生户口问题的规定是按省招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发文规定执行的,其中有8项内容:
一、直系亲属,指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
二、凡在我省工作并有我省常住户口的干部、职工(或夫妇一方),其子女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
三、因工作需要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户口已迁居我省的干部、职工和科技人员,符合“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文”第三款条件规定,其子女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报名时招聘人员必须按规定提供省人事厅颁发的聘书);
四、凡户口在我省并工商经营注册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个体劳动者,其子女高中阶段在青就读的,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否则,不予报考;
五、凡在我省工作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现已调离青海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且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在我省办理离退休手续并在省外落户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
六、凡曾在我省工作不满五年,现已调离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且高中阶段在青就读满三年,属城镇户口者,可以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
七、凡户口迁入我省但在我省无直系亲属的青年,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满三年,可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否则,不予报考;
八、对个别情况特殊又无直系亲属在青,如孤儿被人收养(抚养),经法律部门认可并公证,且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满三年,可以报考省内外大中专学校。原籍青海,随父母迁居外省,以后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外地继续生活和学习,回青投靠亲友的,经审查属实后,准许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