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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高考文理科人数,江苏2014高考文科
tamoadmin 2024-05-17 人已围观
简介2016江苏高考状元江苏省理科最高分,来自如东中学的李云飞,总分445分江苏省文科最高分,来自姜堰中学的魏思伦,总分427分-----------------2017年江苏高考状元:文科:李天宇(428分-满分480分)淮阴中学 理科:潘慰慈(443分-满分480分)姜堰中学 ---------------------2015江苏高考文理科状元南通中学高三(11)班袁清晗同学以418分
2016江苏高考状元
江苏省理科最高分,来自如东中学的李云飞,总分445分
江苏省文科最高分,来自姜堰中学的魏思伦,总分4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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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高考状元:
文科:李天宇(428分-满分480分)淮阴中学
理科:潘慰慈(443分-满分480分)姜堰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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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高考文理科状元
南通中学高三(11)班袁清晗同学以418分成为江苏文科状元。
江苏省理科状元姜堰中学高三(8)班的蒋婧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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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高考文理科状元
理科最高分被无锡天一中学吴呈杰
文科最高分花落海安中学吉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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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届,理科状元,潘毅.
童星
1977届,文科状元,童星,毕业于南京一中.就读南京大学哲学
1978届,理科状元,萧柏春毕业于南京一中.就读南京大学数学系
1982届,文科状元,吕平波,就读复旦大学新闻系
1984届,文科状元,王溯舸,毕业于省海安高级中学就读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
1990届,文科状元,叶蕾,就读南京大学中文系,《凤凰生活》杂志执行主编
1994届,文科状元,王劲松,毕业于海安高级中学,就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中国国情研究会某处处长
1995届,理科状元,黄昕,毕业于南通第一中学,就读北京协和医学院本硕连读
1995年届,文科状元,俞萌,毕业于南通中学,就读北京大学
1996届,文科状元,胡琦玮,毕业于南通第一中学,就读北京外国语大学外语,中国银行总行工作
1997年届,文科状元,陆熠欣,毕业于南通中学
1997届,理科状元,赵霖莹,毕业于常州高级中学
1998届,文科状元,沈小春,毕业于如东高级中学
1999届,文科状元,季晓莉,毕业于如东高级中学,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2000届,文科状元,沈沉,毕业于如皋市第一中学(如城一中),就读于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
2001届,文科状元,陈天一,毕业于南通中学,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后留学美国
2001届,理科状元,蔡学飞,毕业于常熟高级中学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
2003届,理科状元,洪浩,毕业于苏州高级中学就读于北京大学
2004届,理科状元,钱亮,毕业于姜堰中学
2005届,文科状元,阙建容,毕业于句容高级中学就读于北京大学元培实验班
2005届,文科状元,林叶,毕业于南师附中就读于北京大学元培计划,北大社会学博士实验班
2005届,理科状元,朱海一,毕业于苏州中学就读于清华大学数学物理基础科学班
2006届,理科状元,黄梦娜,毕业于天一中学就读于清华大学生物系
2007届,文科状元,叶枝,毕业于金陵中学
2007届,理科状元,汪天一,毕业于曲塘中学就读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
2008届,文科状元,杨清嘉,毕业于常熟中学就读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2008届,理科状元,祈明怡,毕业于盐城中学就读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2赴牛津大学深造
2009届,文科状元,潘怡婧,毕业于苏州中学就读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2009届,理科状元,吴敌毕业于张家港梁丰高级中学
2010届,文科状元,姜曾明,毕业于姜堰中学就读于清华大学
2010届,理科状元,毛仕卓,毕业于南通中学就读于中国科技大学
2011届,文科状元,孙曦,毕业于宜兴中学就读于复旦大学新闻系
2011届,理科状元,刘诗雨,毕业于如东高级中学,就读于清华大学电子专业
2012届,文科状元,许琪,毕业于南师附中就读于香港大学
2012届,文科状元,顾心怡,毕业于张家港外国语学校,就读于北京大学
2012届,文科状元,高珏,毕业于溧阳中学就读于北京大学元培学院政治经济哲学系
2012届,理科状元,华天韵,毕业于锡山高级中学就读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2013届,文科状元,龚恬,毕业于前黄中学就读于清华大学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2013届,理科状元,黄佳琰,毕业于常州中学读于北京大学法语专业
2014年江苏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已经为各位考生介绍如下,具体的照顾政策内容下面将由我为各位考生介绍如下,尽请关注!
根据《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我省2014年高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确定如下: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6.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其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从2015年起,取消该项照顾政策。
(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经省教育考试院及有关部门审核,并经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三)根据我省08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调办法的有关规定,凡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届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具体规定如下:
1.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含技术科目补考合格,下同)的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奖励1分,即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2.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及4门以上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3.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除两门选修科目以外的4门必修科目,如在第一次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取得A级的,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其奖励分数参照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政策执行;在参加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其奖励分数参照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政策执行。
第(三)条规定的政策性奖励分可与第(一)条规定的照顾分值累计。
(四)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