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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公示期多久,录取名单公示期一般几天有效
tamoadmin 2024-05-16 人已围观
简介一、我校各院系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录工作陆续结束,拟录取方案及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通过本网站进行公示。二、拟录取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一导师为我校的,适用我校博士研究生招录政策与规定,由我校进行录取与公示,录取结果由我校负责解释;第一导师为科研院所的,如在我校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材料评议、考试考核,则在我校进行录取、公示,录取结果由第一导师所在科研院所与我校共同负责
一、我校各院系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录工作陆续结束,拟录取方案及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通过本网站进行公示。
二、拟录取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一导师为我校的,适用我校博士研究生招录政策与规定,由我校进行录取与公示,录取结果由我校负责解释;第一导师为科研院所的,如在我校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材料评议、考试考核,则在我校进行录取、公示,录取结果由第一导师所在科研院所与我校共同负责解释。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考生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向院系实名举报或提出复议申请(途径见拟录取方案),举报者或复议者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院系将在受理申请后7个工作日之内答复考生处理结果。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被其他高校录取且选择放弃我校录取资格的,或其他原因放弃我校录取资格的,请及时与拟录取院系联系并提供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声明,以便补录他人。录取数据库上报教育部后将不再受理,所引起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0天。
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天,需要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并经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查和教育部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成为正式录取名单。未能通过检查、已被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学籍学历有问题并且未按时交送所需相关材料、录取类别为定向未及时寄送协议、或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